【公告】佛光大學快篩試劑申請使用原則(20221018更新)

一、依據111年5月18日 創稿文號:1112100552號簽准公告。
二、111年5月23日(一)起依「佛光大學快篩試劑申請使用原則」辦理。(20220805防疫會議後更新領取類別)
三、
為使物資有效利用,取用者請詳讀快篩試劑領取原則流程圖1018.pdf,並就近至各棟樓領取物資。
四、有關快篩試劑領取及返還事宜請洽詢總務處事務組分機11312。
五、使用完快篩試劑請掃QR CODE,或點選表單填寫使用結果。

快篩試劑領取原則流程圖1018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