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公告
为提供更佳教学场域品质,请各单位,依本校场地借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之一规定:
各系所、行政单位请于三天前至场地预约管理系统向总务处事务组办理借用申请,以利总务处提前安排 设电及开门,
但借用云起楼301、402及406、德香楼B104及怀恩馆地下室研讨厅,需于活动前至总务处事务组借用钥匙Key。
场地借用办法https://general.fgu.edu.tw/xhr/archive/download?file=6361e47d0e588f62c15e733b
总务处事务组锺小姐分机11333